婴幼儿食品安全配方原料备案工作指南为宝宝 “口粮” 保驾护航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举措对于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规范行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随着人们对婴幼儿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监管部门对于该领域的监管力度也在持续加强。此次发布的《工作指南》旨在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的备案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产品从原辅料入厂至终产品出厂可监控、可追溯。
在备案主体方面,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在获得配方注册和生产许可后,正式投产前,需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这一规定明确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监管部门能够对生产源头进行有效把控。
《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主要内容如下
1. 备案主体
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在获得配方注册和生产许可后,正式投产前,需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鼓励境外生产企业参照备案的有关规定,向其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2. 备案内容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主要备案名称、品牌、产地 / 国别、包装规格、质量要求 / 原料(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商名称等信息。
产品配方:主要备案实际生产时依法依规可调整的配方组成成分信息,不重复备案配方注册内容。
标签:主要备案除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以外的上市产品的标签。
3. 备案流程(未详细提及统一标准流程,各地可能有具体要求)
企业需按照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备案申请,可能涉及线上或线下提交相关材料等步骤。例如有的地区可能要求窗口申请,提交材料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受理、审核等。
4. 管理要求
备案人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开展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
该指南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事项的备案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产品从原辅料入厂至终产品出厂可监控、可追溯。企业应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备案,确保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具体备案流程和要求建议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咨询确认。
总之,《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的发布,是市场监管总局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的一次重要升级,将有力地推动婴幼儿配方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广大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保障。相信在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婴幼儿配方食品市场将更加规范、安全,家长们也能更加放心地为宝宝选择合适的 “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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