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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欧盟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2月13日起征收,期限5年

一、终裁落地:欧盟乳制品反补贴调查,合规反制不公平贸易

2026 年 2 月 12 日,商务部正式发布 2026 年第 9 号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作出最终裁定。公告明确:欧盟相关乳制品存在 20 项不合理补贴,含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下的收入补贴、绿色补贴,及爱尔兰乳业设备补贴、意大利畜牧业保险补贴等成员国专项补贴,其对我国国内乳制品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且补贴与损害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 2026 年 2 月 13 日起,对相关产品征收 7.4%-11.7% 的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为 5 年。此次调查流程严格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历时 16 个月完成全链条合规审查:2024 年 7 月收到中国奶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联合申请,8 月 21 日正式立案,2025 年 12 月实施临时保证金措施,2026 年 2 月完成终裁,全程充分听取欧盟政府及相关企业意见,保障利害关系方合法权利。

二、征税细则:覆盖五类乳制品,从价计征追溯补缴

(一)明确征税范围

被调查产品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6 个税号,具体为 04015000、04061000、04062000、04063000、04064000、04069000,涵盖五大类乳制品:

  • 鲜乳酪(含乳清乳酪)及凝乳

  • 经加工的乳酪(含磨碎或粉化产品)

  • 蓝纹乳酪及娄地青霉生产的带纹理乳酪

  • 其他未列名乳酪

  • 未浓缩、未加糖或甜物质的乳及稀奶油(脂肪含量超 10%)

这些产品多用于直接消费或食品深加工,此前欧盟凭借补贴优势,占据我国相关进口市场 23.6%-34.6% 份额,长期挤压国产高端乳制品生存空间。

(二)征收计算规则

反补贴税采用从价计征方式,核心公式为:反补贴税税额 = 海关计税价格 × 对应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 “计税价格 + 关税 + 反补贴税” 为基数计算。同时明确追溯征收规则: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6 年 2 月 12 日期间缴纳的临时保证金,按终裁税率折算,多缴部分退还、少缴部分不再补征,临时措施实施前进口产品不追溯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终裁税率 7.4%-11.7% 较初裁阶段最高 42.7% 的临时税率大幅下调,体现了政策的审慎性与灵活性。

三、行业影响:国产乳企迎发展窗口期,聚焦三大突破方向

此次政策的核心价值是遏制不公平贸易行为,为国产乳制品产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长期以来,欧盟通过共同农业政策对乳制品产业提供大额补贴,导致其产品以低价进入中国市场,造成国内企业产能利用率下降、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表示,反补贴税的征收将显著抬高欧盟相关产品进口成本,预计将为国产奶酪、稀奶油等深加工产品腾出 15%-20% 的市场空间,尤其利好具备技术储备的头部企业。业内专家建议,国产乳企应抓住窗口期,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优化奶源布局,提升原料供给稳定性;二是加大工艺升级投入,缩小与欧盟产品的品质差距;三是拓展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多元化进口渠道,降低对单一市场依赖。

四、政策底色:规则框架内的正当维权,坚守对等贸易原则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强调,此次措施是中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及世贸组织规则框架内的正当维权,并非贸易对抗。此前欧盟曾对中国电动车、光伏产品等发起多起反补贴调查,中方此次行动体现了贸易对等原则,彰显了维护全球贸易公平秩序的坚定立场。

公告同时明确,征收期间利害关系方可依据《反补贴条例》申请复审,对终裁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利。在全球贸易格局深度调整的背景下,此次反补贴税的实施,既是对国内产业安全的守护,也是对公平贸易规则的践行,将推动中国乳制品行业加速从 “进口依赖” 向 “自主可控” 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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